1950年10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国庆日,首都40余万人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庆祝大会。大会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。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,副主席朱德、刘少奇、宋庆龄、李济深、张澜,秘书长林伯渠,政务院总理周思来等领导人出席了大会。
10月1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,是由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决定的。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在1949年10月9日的第一次会议中,通过了《请政府明定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10月10日的旧国庆日》的建议案,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纳施行。1949年12月2日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采纳了政协全国委员会的意见,通过了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》,宣告:“自1950年起,即以每年的10月1日,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。” |